关于组织召开国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早启动、早思考和早修改,文科建设处于202310月向各文科学院发布了《关于启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学院反馈情况,目前已完成部分论证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论证工作,现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研讨主题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证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通知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师提交《活页》,凡是拟申报2024国家社科基金教师都需提交(暂用2023年《活页》版本),鼓励申报教育部项目教师参加。本次材料提交,将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未报送教师原则上不推荐申请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或作为候补名单上报。

2.自主创新项目在研负责人(包括托举计划、优培、拓展、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考核目标中需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目前无在研国社项目者,按照任务书要求应当提交材料。

3.以院部为单位,31日前,将《活页》(以“学科-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电子版至文科建设处。

三、专家论证

1.各学院务必于38日前完成学院层面专家论证,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人数不限),建议线下举办。论证会上专家组需根据《活页》质量进行学院内排序。各学院需至少提前3日将会议日程安排报送文科建设处,届时文科建设处参加各学院论证。

2.多学科学院可分场次组织。

3.311日前,各学院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论证排序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盖章,科研副院长签字)报送至文科建设处。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完成论证后,申报人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报材料。文科建设处根据拟申报信息汇总表,跟踪后续工作。下一步工作,待国家社科办正式公告发布后,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拟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2.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论证排序表.xls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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