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称号】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库信息汇总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宁珊发布时间:2026-07-21浏览次数:255

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库建设,全面掌握文化和旅游人才底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就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入库信息汇总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应是具有中国国籍,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事研究、艺术创作和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经营管理、科技创新、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等工作的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工作实际,分为艺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国际交流等4个类别。

(一)艺术类。主要包括文艺院团、美术馆、画院等单位中从事舞台表演、创作策划、研究评论、艺术管理、科研、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的人才。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机构等单位中从事保护传承、传播普及、研究创作、阅读推广、组织指导、技术技能等相关工作的人才。

(三)产业发展类。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机构和有关科研机构等单位中从事经营管理、文旅融合、文化科技等相关工作的人才。

(四)国际交流类。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单位中从事国际文化交流和传播、入境旅游等相关工作的人才。

二、标准条件

推荐人选应能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积极开拓创新,学风作风优良,德艺双馨,身体健康。推荐人选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名家大师。指的是为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专家人才。

(二)领军人才。指的是专业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为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有较高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60周岁。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青年人才。指的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崭露头角,业务能力突出,具备较好的创新发展能力和培养潜力,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培养发展潜力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优秀专业人才。指的是除名家大师、领军人才、青年人才之外的为本领域作出了一定贡献的优秀人才。

对有特殊专长或特别贡献的领军人才、青年人才人选,在职称方面可以适当放宽限制。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无需填写。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本领域入库标准,全面开展相关领域人才摸底排查和信息采集梳理确定拟入库人员名单。

请于7月23日17:00前,将《入库人才信息表》《入库人才基本情况》及《联络员信息表》(仅非文科学院需要提报)报送至邮箱zhangns@up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张宁珊(邮箱:zhangns@upc.edu.cn 电话:86963023) 

 

               文科建设处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1.入库人才信息表.xlsx

2.入库人才基本情况表(人才姓名).doc

3.联络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