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及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的要求,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申报的参评成果材料情况进行了复查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议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参评成果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1109日至12日。

任何单位与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文科建设处。

联系人:顾明华,联系电话:0532-86983266,电子信箱:gmh1973@upc.edu.cn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拟推荐参评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名单.doc

 

 

                                   文科建设处

 2021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