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加强2025年高层次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文科建设处拟启动2025年高层次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建设和教师自身科研优势,鼓励学科交叉,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引导广大教师早启动、早思考和早修改,扎实推进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和其他高层次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预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往年各类项目通知安排,2025年高层次项目预申报工作包含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别 | 级别 | 预计正式申报时间 |
1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 国家级 | 4月至5月 |
2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 国家级 | 3月 |
3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 国家级 | 5月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国家级 | 6月至7月 |
5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 | 省部级 | 3月至4月 |
6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 省部级 | 5月至6月 |
7 |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年度项目) | 省部级 | 3月至4月 |
三、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一般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5年)。
2.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基金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5年)。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成果需完成80%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年龄35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5年),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三年以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成果已完成70%以上。
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5年)。
5.请申报人避免出现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的情况: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人须在正式申报截止日前获得结项证书;有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延期超过一年的,在该项目结题前申报其他科研项目学校将不予优先推荐(如有特殊情况,可及时沟通)。
四、工作安排
1.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安排
大致时间 | 进程 | 任务 |
11月 | 申报动员 | 学院梳理教师情况,落实申报人员及选题。 |
12月初 | 学院选题论证会 | 学院召开选题论证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选题论证、凝练题目。12月11日前学院将重点动员人员及选题(附件1)上报文科处。 |
12月 | 学校培训 | 文科处邀请专家进行申请书撰写培训,相关教师参加。 |
12月 | 学院项目申报论证会 | 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召开项目申报论证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细化指导。 |
12月23日前 | 项目预申报 | 申报人上交申报书初稿,学院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根据项目质量初步确定项目申报类别和学院排序(附件2)至文科建设处。 |
12月24日— | 学校一轮评审 | 文科建设处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反馈修改意见; |
2月下旬 | 二稿 | 申报教师报送第二稿 |
3月 | 学校二轮评审 | 文科建设处联合和文科学院进行分学科专家研讨,现场反馈意见,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 |
3月底 | 三稿 | 申报教师报送第三稿。各学院组织第三稿研讨会,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
4月上旬 | 学校三轮评审 | 学校最后一次线上评审,反馈专家意见 |
4月中旬 | 定稿 | 申请书与活页最终定稿,并确定学校推荐申报项目及其申报类别 |
5月上旬 | 上报 | 根据各类项目2025年度正式申报通知,组织申报人提交定稿材料 |
大致时间 | 进程 | 任务 |
2月底 | 项目预申报 | 申报人报送成果(完成度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初稿,学院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根据项目质量初步确定项目申报类别和学院排序(附件2)至文科建设处。 |
3月 | 学校评审 | 文科建设处联合和文科学院进行分学科专家研讨,现场反馈意见,申报人应该根据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 |
5月 | 学校二轮评审 | 学校二轮线上评审,反馈专家意见 |
6月 | 定稿 | 书稿、申请书最终定稿,根据各类项目2025年度正式申报通知,组织申报人提交定稿材料 |
五、相关要求
1.广泛动员,力争全员申报。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广泛组织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特别是以下教师应报尽报:①各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教师;②高层次人才、近年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新引进博士;③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优培基金”、“托举计划”、“重点研究基地”等校内基金项目在研教师(负责人及成员);④2024年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建议在修改、完善原文本的基础上申报。
2.重视选题,明确研究框架。此次预申报项目的目的在于引领教师提前思考,尽早启动,充分讨论。项目的选题和框架的确定是申报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立项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学院应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教师明确申报选题和研究框架,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细化辅导,全程跟踪支持。各学院应做好精细辅导和精准服务,结合预申报项目质量,对项目申报类别进行把关,并进行学院排序。申报过程中加强指导,全程跟踪,重点关注,切实提升质量。
六、相关事项说明
1.请各学院于12月23日下午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暂用2024年申报书,命名:项目类别-姓名-学科-题目,例如:国社科一般项目-张三-马列科社-题目)及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xuehui@upc.edu.cn,文科建设处将于12月底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申请人不得将未经修改完善的往年申报书直接报送。
2.凡是拟申报2025年省部级以上项目的教师,原则上都应报送预申报项目(即申报书初稿),本次申报材料提交将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报送教师将在学校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3.原则上2025年度国社科(含教育学、艺术学)项目推荐名单将从预申报项目中产生,未进行预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全程参与学校、学院评审及指导环节且经专家评审质量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并视项目质量择优推荐申报其他各类项目。
4.请各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学院重点动员人员名单(附件1)和预申报工作方案(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hui@upc.edu.cn,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学院盖章、科研副院长签字)报送至行政楼1308房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文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