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及有关人员: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参评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的人员和成果予以公示,研究成果奖拟推荐高新伟《关于促进山东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参评。

公示期限为202547日至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文科建设处,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

文科建设处联系电话:86983266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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