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育部】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61

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按公告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资助类别在括号中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

三、资助额度

考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国家级),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国家级),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教育部级),每项资助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考试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考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考试专项。

五、申报要求

1.考试专项申报不限额。

2.考试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申报流程

1.本年度考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申报材料可从平台下载。

申报系统于2025428日零时至530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 427日,申请人《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附件5),以院部为单位汇总报送意向表电子版至文科建设处。

3.520日前,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由学院将《申请书》电子版、《活页》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文科建设处,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盖章、科研院长签字后送至文科建设处办公楼1308

4.523日前,文科建设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修改意见。

5.528日前,接到修改意见的申报人在平台修改《申请书》,将新导出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vxiaowen@upc.edu.cn,文科处审核无误后,申请人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e站通-科技服务类用印”申请行政印章),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在平台上下载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文科建设处。

6.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考试.docx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5.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xls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汇总表.xls

 

文科建设处

2025425

 

作者:吕筱文

发布人:王晓琼

审核人员: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