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 五经普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4-07-10浏览次数:321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大量有关我市第二、三产业的统计数据,是宝贵的信息资源。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青岛市经普办”)联合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现就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推动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题目

本次招标课题为定制题目,申报人须围绕课题题目,结合研究专长,原题申报。青岛市经普办对招标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青岛市经普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书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组不予立项评审。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参与人和执笔人。

4.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120日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青岛市经普办进行初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25228日前,青岛市经普办邀请相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查重率低于5%且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

5.申报人需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两份作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含前期研究成果部分)需空白或合理处理,“年龄”“职务/职称”“学历”“研究专长”信息必须填写。课题研究经费应直接用于从事课题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论证咨询、资料印刷等方面支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四、时间安排

71612点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需院部盖章,相关领导签字)、《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题目.docx

2.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x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4.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文科建设处

202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