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黄岛文法讲坛(第51讲)】郑冠宇教授谈“实体法与程序法交错下的债权效力”

发布者:张宁珊发布时间:2024-05-13浏览次数:63

5月10日,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郑冠宇教授莅临黄岛文法讲坛第51讲题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交错下的债权效力”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文法学院副院长冷凌主持,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秦勇教授作与谈总结,院长王学栋及法学系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郑冠宇结合台湾地区旧民法、民法典中相关法律条文引出对有关典权、营业质、准用之规定等问题的思考。随后,他从对抗流抵之债权、对抗优先购买权之债权、对抗破产之破产债权三个部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探讨。问答环节,郑冠宇教授就学生们提出的草案通过与修改,以及债务人在非故意情况下免责等问题进行细致解答,为在场学生提供了针对性学术指导。

此外,郑冠宇院长和一行六人到文法学院进行走访交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娟、院长王学栋及部分学院班子成员、法学系负责人参加座谈。双方各自介绍了学校及学院的基本情况,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并就学生交流学习、短期研修、教师互访等事宜进行了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