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450

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者,可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5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5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5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安排

时间节点

具体安排

414日12点前

申请人根据申报书及活页模板要求(附件2),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申请书以“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活页以“项目名称”命名,并以“学院-学科-申报人”命名压缩打包,提交至学院。

各学院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文科建设处

415-418

文科建设处组织申报评审,反馈专家意见并公布推荐排序结果。

419-424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和活页,并按照材料提交要求进行打包并提交学院

425-426

各学院对本单位最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学院形式审查表(附件7)、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需盖学院公章、科研院长签字,和电子版一起报送文科建设处

426

申报人根据网络申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427-430

文科建设处集中审核线上申报材料。

51日上午12点前

    文科建设处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学院收取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文科建设处1308房间。

   《申请书》一式4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按照要求签字。《活页》纸质版一式3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将《申请书》4份和《活页》3份一起用长尾夹夹好,《活页》放在《申请书》后面。分学科按申报序号顺序(小号在上)摆放。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中的项目申报公告及附件(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人可提前登陆平台,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20日零时至43024时开放,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4.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http://fz.people.com.cn/skygb/sk/index.php/Index/index)查询往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信息和成果信息,作为项目选题的重要参考。

5.专家评审推荐排序结果将作为学校限额推荐依据,具体限额待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后另行通知。

6.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进行申报,申报期间请务必保证手机和邮件畅通。

7.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pdf

2.2023年国社申报书&活页填写模板.doc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6.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7.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doc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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