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722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23年度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原通知见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程序

时间

具体事项

324-413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将电子版申报书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项目评审及辅导。联系人:梁涛,邮箱:liangtao@upc.edu.cn,电话:86981512。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424日前

学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和《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辅导员专项申报信息表》(附件2)报送lvxiaowen@upc.edu.cn,由文科建设处进行形式审查并上传系统。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吕筱文,86983266)。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https://www.sinoss.net/c/2021-12-27/619686.shtml),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填写模板见附件3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文科建设处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6.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进行申报,申报期间请务必保证手机和邮件畅通。

7.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辅导员专项申报信息表.xlsx

3.教育部项目经费预算栏填写模板【必读】.doc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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