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关于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449

各文科院部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发展,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数量

紧紧围绕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倍增三年计划》《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市共组织申报专项课题类别、拟立项数量为: 

(一)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的育人品质提升专项课题(简称资源倍增专项),60项;

(二)新建学校(幼儿园)高位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位发展专项),20项;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课题(简称教师发展专项),20项;

(四)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简称职教创新专项),20项;

(五)青岛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专项课题(简称学前教育专项),20项;

(六)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教发展专项),15项;

(七)教师专项课题,45项。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拟立项上述各类专项课题200项,其中专项重点45项、专项一般155项。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质量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学习、研究上述五个文件内容,选择与上述文件精神高度相关的课题,自拟课题名称。申报材料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简明,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选题、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数量及其他要求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3项,限文科院部申报。每项课题(高教发展专项除外)需有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合作学校至少1所。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31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需院部盖章,院部相关领导签字)。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分别建文件夹,各类专项单独建子文件夹。“申请书”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简称(重点或一般)-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论证活页”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简称(重点或一般)-课题名称”命名,两者序号均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汇总表单独放,按专项类别顺序排列。

2.316-27日,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文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328日,获得推荐名额的申报人提交纸质版《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明确填写申报的课题类别、手写签字。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2.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3.申报汇总表.xls

文科建设处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