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
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激发青年学者学术兴趣,加强青年学者的跨学科交流,促进青年学术团队建设,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开展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附件1)。
二、沙龙负责人应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青年教师,每期沙龙需由2位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联合申报,鼓励组织校内外学者和学生参加。
三、2024年12月30日前拟举办的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参加次此申报,本次拟资助20场次左右。本年度每个学院申报推荐最多不超过8场,最少不低于3场。学院应优先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负责人申报。
四、2025年1月1日后受学校拨款资助(含往年立项)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负责人在研期间应至少举办2期“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活动,否则不予结项。
五、每场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根据实际需要实报实销,每期最高不超过4000元资助(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以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为名义申报的沙龙活动每期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 元,其余开销从团队或项目经费支出。沙龙经费支持含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以及沙龙宣传过程中产生的宣传、打印、复印及图书费等,所有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及沙龙报销要求在批准额度内报销。
六、对于当年度申报成功后,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同一年度内可有一次延期机会,申请延期需提前2周与文科建设处沟通。无故不举办的学术沙龙活动,次年将不予支持负责人继续申报,间隔一年方可继续申报。
七、申报流程
1.各文科院部请遵照本次印发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年度计划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xuehui@upc.edu.cn,并将盖章版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1308房间。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负责人按申报时间开展沙龙准备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年度计划表.docx
文科建设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