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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薛慧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10

各文科院部:

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激发青年学者学术兴趣,加强青年学者的跨学科交流,促进青年学术团队建设,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开展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附件1

二、沙龙负责人应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青年教师,每期沙龙需2位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联合申报,鼓励组织校内外学者和学生参加。

三、2024年12月30日前拟举办的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参加次此申报,本次资助20场次左右。本年度每个学院申报推荐最多不超过8场,最少不低于3。学院应优先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负责人申报

2025年1月1日后受学校拨款资助(含往年立项)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负责人在研期间应至少举办2期“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活动,否则不予结项

五、每场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根据实际需要实报实销,每期最高不超过4000资助(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为名义申报的沙龙活动每期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 元,其余开销团队或项目经费支出沙龙经费支持含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以及沙龙宣传过程中产生的宣传、打印、复印及图书费等,所有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及沙龙报销要求在批准额度内报销

六、对于当年度申报成功后,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同一年度内可有一次延期机会,申请延期需提前2周与文科建设处沟通。无故不举办的学术沙龙活动,次年将不予支持负责人继续申报,间隔一年方可继续申报。

七、申报流程

1.各文科院部请遵照本次印发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年度计划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xuehui@upc.edu.cn,并将盖章版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1308房间。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负责人按申报时间开展沙龙准备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年度计划表.doc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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