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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慧发布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1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加强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范围

1.2015年(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山东省社科工作办已于20213月统一发布清理通知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清理截止期为2021731日,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故截至目前仍未完成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文科处将于近日督促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终止手续,不再受理项目的结项申请。

2.2016年至2019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41115日。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可于1115日前向文科处提交特殊情况说明,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况说明中需详细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及现阶段遇到的困难,经文科处批准后可申请延期最长至2025225日。逾期仍未完成的,一律做终止处理,不再受理项目结项申请。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通知本学院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督促负责人抓紧做好项目结项工作

②通知资助期满的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项目结项相关工作,若近期无法结项需根据研究进展补交延期申请材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

2.请近期办理结项的负责人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s://wkc.upc.edu.cn/2024/1107/c17993a445047/page.htm及时办理项目结项手续。

3.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链接:https://sdsk.sdxc.gov.cn/show/1327.html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省社科规划项目,并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资金。

4.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最多申请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申请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文科处审批通过后报山东省社科工作办审批。凡超过资助期的项目均需补交项目变更申请

5.开展项目清理工作是提升学校社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项目过程管理,杜绝无故长期拖延的现象,增强项目负责人诚信履约意识,提高项目结项率。

6.有关结项及重要事项变更相关表格,见文科处网站资料下载链接http://wkc.upc.edu.cn/2021/1028/c18146a351564/page.psp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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