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对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项的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具体名单见文末附表。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平台要求填报研究工作情况。
2.成果质量及宣传推介情况。包括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平台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
3.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开支情况、未支出资金预算等。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研究工作情况中详细、准确地将已经支出所有经费的支出情况具体说明。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项目负责人说明情况,写明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认真整改。
三、检查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于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中期检查研究工作情况、项目中期成果信息填报,并上传中期成果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检阶段性成果情况统计表),各院部科研秘书老师汇总本单位情况统计表,并于12月6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xuehui@upc.edu.cn。
3.请各院部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学院做好项目的中检组织工作,并根据相关项目的推动和管理情况,撰写学院中期检查报告,于12月6日上午12点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xuehui@upc.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行政楼1308房间。
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中检工作的主要内容;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及解决办法;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今后的整改措施等。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项目中检报告,准确填报、上传中期成果信息,加快推进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阶段性成果,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确保按期结题。
2.没有提交中检报告的项目将不能结项。项目后续结项申请需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显示的项目完成时间之前上传结项材料,或及时提交延期变更申请。超过项目清理期截止时间,系统关闭,项目将作终止处理。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项目清理期前2个月内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批准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21BFX143 | 生态环境司法禁令制度的基本原理与程序实施研究 | 董 岩 |
2 | 21BZW105 | 中国古代小说文学景观研究 | 张袁月 |
3 | 21CWW009 | 社会运动背景下20世纪俄罗斯左翼戏剧生成研究 | 姜训禄 |
4 | 21BJL029 | 全球价值链“欧美亚”异质不确定性对我国经济波动的影响与宏观治理策略研究 | 刘宗明 |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检阶段性成果情况统计表.xlsx
文科建设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