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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薛慧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284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附件3)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包括校名、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姓名都需要匿去,青岛市、黄岛区、东营市等字眼需要用**市区代替。)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8.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报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

五、我校申报安排

1.院部审核及提交材料

各院部要根据申报办法,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本院部的纵向项目情况科研秘书可以通过数字石大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查阅)。

1014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文科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发送至文科处邮箱xuehui@upc.edu.cn,《申请书》word“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课题论证活页》word“项目名称”命名;②纸质版《申报情况统计表》1份(学院加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办公楼1308房间。

2.学校评审

1014日至20日,文科建设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

3.个人系统申报

1021日至22日,获得推荐指标及不限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已有账号的用户,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新用户登录“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k.sddzinfo.cn:8990/skb)进行系统注册,文科处统一审核,不需要单独打电话。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者》(附件5)。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系统填报。

请注意,申请书第四部分经费概算中,暂按总经费50%预算间接费用。

4.学校审核及材料受理

1023日至25日,文科处完成项目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到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

1028日下午5点前,申报人按照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最终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材料,上交所在单位。

1029日下午5点前,各院部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7份、中缝装订,活页不需打印),电子版word格式以“申报人-专项类别”命名;②《申报情况统计表》最终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纸质版(学院加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及电子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薛慧(电话:86982998,邮箱:xuehui@upc.edu.cn)。


附件1: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pdf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24年9月修订).doc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者.pdf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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