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项目完成日期为2024年5月及以前未结题的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
二、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项目的结题必须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作为依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与原项目密切相关,规范标注,成果产出时间应为项目立项后,开展研究工作阶段内。不允许重复标注同类项目,具体标注要求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用稿通知一律不能作为结题依据,SCI、SSCI、EI检索论文,须附权威部门开具的检索证明。
2.结题验收工作由院部自行组织,要求验收专家组成员5-7人。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求项目经费零结余。若有结余经费按规定退回学校,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经费。
(2)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计划结题时间为2022年及以前的项目将统一按项目终止处理;计划结题时间为2023年之后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1年仍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3.院部组织的结题验收工作务必于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并于5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
(1)经费决算。通过e站通系统在线审批,操作说明详见:http://kjc.upc.edu.cn/2019/0404/c5135a202098/page.htm。
经费决算在线审批后不需要线下盖章,下载审签表并插入到结题报告决算表之后即可。
(2)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若有研究报告则单独装订附在《结题报告》后面,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包括:成果的目录,论文成果需复印完整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标出所标注项目基金号的相关文字,著作需提交原件1本,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上级项目立项通知等)。
2.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3)纸质版1份(后附已完成研究成果的复印件)。
3.各院部应做好如下材料的汇总工作:
(1)汇总本单位项目结题情况,报送“2024年度校自主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需盖章,院部相关领导签字)纸质版1份。
(2)汇总本单位项目延期情况,报送“2024年度校自主创新项目延期情况汇总表”(附件5,需盖章,院部相关领导签字)纸质版1份。
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 已经达到结题要求,还有剩余经费未拨项目,经学院审核达到结题要求后,5月30日同样报送结题验收材料,通过文科建设处审核后将拨付剩余经费,负责人需于本年度执行完剩余经费,并进行项目经费决算(e站通-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申请),“e站通”审批完成后,打印出线上审核签字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签表》,11月30日前交文科建设处。
2. 往年通过结题验收已达标并拨付剩余经费的项目,本次验收需执行完剩余经费,并进行项目经费决算(e站通-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申请),并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等结项材料由学院汇总与其他材料一起交文科建设处。
3. 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完成经费决算,认真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并按学院要求按时报送;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应做好各类材料的汇总、审核,并按时报送文科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完成结题程序后,剩余经费按管理规定退回学校。
5.“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项目不参与本次验收,期满考核汇报会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doc
文科建设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