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经费承接审批
项目负责人因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开展研究工作,将项目经费委托承接人代管的业务审批,请在e站通办理。
相关审批全部完成后,请致电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办理确认(0532-86981603,0532-86981600)。
二、项目经费转走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将项目经费转拨到新依托单位的业务审批。
【审批程序】请在e站通申请,待文科建设处、人事处等部门在线审批后,打印《审批表》,项目负责人签字。
【业务办理】携《审批表》、转入单位收据和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依托单位变更批准材料”至财务处收入管理科科办理(行政楼207,0532-86981603,0532-869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