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333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要求

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申报程序

时间

具体事项

32916:00

申请人填写《2023年度教育部项目人文社科申报意向表》(附件2专项与一般项目汇总在一个表即可),32916:00前以院部为单位汇总报送文科建设处

324-419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在系统提交。

41917:00

由学院将汇总表(附件3,专项与一般项目汇总在一个表即可)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文科建设处,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盖章、科研院长签字后送至文科建设处办公楼1308

420-421

文科建设处审核《申请评审书》,并反馈修改意见。

422-424

接到修改意见的申报人修改《申请评审书》。

425-426

文科建设处复审《申请评审书》。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审核通过,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在系统内提交。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https://www.sinoss.net/c/2021-12-27/619686.shtml),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填写模板见附件4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文科建设处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6.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进行申报,申报期间请务必保证手机和邮件畅通。

7.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

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4.教育部项目经费预算栏填写模板【必读】.doc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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