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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申报2022年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524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22年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校教师均可申报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二)已获青岛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已申报2022年青岛市教学成果奖,成果内容关键词相同、成果主要佐证材料基本相同的,不得兼报。

二、奖项设置

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成果分类及要求

(一)成果分类

1.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不包括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实验)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刊物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以上成果需依托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而取得。

2.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应符合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对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较高的贡献度;对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问题明确、观点鲜明、机制制度有创新、路径和策略可操作,表述严谨、论证充分、结论可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解释力。

2.成果应与基础教育相关

3.特等奖、一等奖成果侧重推选体现实干、突出实效,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

5.每项成果的申报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贡献。课题成果报告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类型

1)《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

2)成果主件:专著1本;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件、复印件3份;未发表或出版的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材料3件;课题成果报告(包含问题与目标、理论依据和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实效四部分)3件,限80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不超过 5 件,每件复印件一式 3 份);

4)成果主件(专著除外)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需PDF 扫描电子稿,专著提交电子版PDF

2.有关说明

1)每项参评成果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分装于 3 个档案袋中报送(原件放在其中一个档案袋中,标明),档案袋写明成果名称、学校名称;

2报送纸质材料时,应同时报送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3)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原件经青岛市教育局查验后退回,其他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五、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全校限额1项。

2. 66日前,申报人填写意向表,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

3.71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4.最终推荐申报成果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意向表.xlsx

2.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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