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东营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规定》《东营市社科规划课题协议书》要求,2021年东营市社科规划课题“深入学习贯彻研究习近平总书记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鉴定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报送材料:课题研究成果5份(字数1.5万字以上,胶印装订),成果要报1份(3000字以内),成果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知网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应低于30%),以上材料还需通过U盘报送电子版(以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例:123张三)。
2、时间要求:课题结项材料务必于12月27日前报送文科处(办公楼1308),由文科处统一报送东营市社科联。逾期将不予鉴定结项,立项课题自行撤销。
联系人:吕筱文;联系电话:86983266
文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