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
为了大力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12 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启动2022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计划项目包括两类:(一)为提升文科科研教师高级别项目申报水平和高层次成果产出能力,设立优培基金项目;(二)为支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前沿方向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设立拓展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优培基金
优培基金包括A类和B类两种资助类别,相关要求如下。
1、优培基金A类项目
(1)申报资格:正式在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文科教师。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11月30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A&HCI源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不包括CSSCI集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研究期限:研究周期为3年,统一填写为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
(3)资助额度:一经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立项后首次拨付3万元研究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3万元经费。
(4)考核目标: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完成以下目标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包括通讯作者)在CSSCI/SSCI/A&HCI源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②项目负责人须每年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③项目负责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优培基金B类项目
(1)申报资格:正式在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文科教师。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11月30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A&H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不包括CSSCI集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学术论文。
(2)研究期限:研究周期为3年,统一填写为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
(3)资助额度:一经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立项后首次拨付2万元研究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2万元经费。
(4)考核目标: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完成以下目标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包括通讯作者)在CSSCI/SSCI/A&H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项目负责人须每年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③项目负责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拓展基金
拓展基金包括重点和一般两种资助类别,相关要求如下。
1、拓展基金重点项目
(1)申报资格:正式在编具有硕士学位的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文科教师。2019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近5年(2016年11月30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2篇SSCI/CSSCI论文。
(2)研究期限:研究周期为4年,统一填写为2022年1月至2026年1月。
(3)资助额度:一经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分4年滚动资助。
(4)考核目标: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完成以下目标(目标①为必选项,目标②和③可任选其一):
①项目组按期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题验收,原则上要求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②项目负责人须每年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选题征集和申报工作,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
③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定研究任务之外,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不包括通讯作者)再发表2篇SSCI论文或3篇CSSCI论文。
2、拓展基金一般项目
(1)申报资格:正式在编具有硕士学位的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文科教师。2019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近5年(2016年11月30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篇SSCI/CSSCI论文。
(2)研究期限:研究周期为4年,统一填写为2022年1月至2026年1月。
(3)资助额度:一经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分4年滚动资助。
(4)考核目标: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完成以下目标(目标①为必选项,目标②和③可任选其一):
①项目组按期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题验收;
②项目负责人须每年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重点基金项目;
③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定研究任务之外,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不包括通讯作者)再发表1篇SSCI论文或2篇CSSCI论文。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次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负责人只能申报一种计划项目,不得兼报;2、自主创新在研项目不能申请本次计划项目;3、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托举计划的申报人不能申请本次计划项目。
(二)申请人均可根据申报条件自由申报,不设限额,学校公开招标,评审择优立项,立项后作为自主创新项目进行管理。申报资格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各院部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削减学院资助,并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书的预期成果填写必须明晰、可量化。未经院部审核和对预期成果表述模糊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获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必须是在本计划项目研究周期内,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和成果第一完成人,子课题负责人不予认可,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与教育部项目不予认可。本计划项目资助下发表的论文内容应与项目密切相关,必须是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发表见刊,用稿通知不予认可,SCI、CSSCI集刊、EI、北大中文核心等期刊不予认可;必须规范标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培基金资助”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拓展基金资助”字样,除本计划项目的基金号之外,只能再标注一个省部级以上科研类项目的基金号,否则不予认可;论文必须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不认可。
(四)项目采取中期评价、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学校负责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价,对无明显进展者,停止后续资助。资助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负责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追加资助。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可延期1年。期满后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予以终止,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类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且不得申请上级有限额规定的项目。
(五)调离岗位的资助对象,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文科建设处提交书面报告,学校将中止或撤销其资助资格,停止经费资助。
(六)本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版)》(见附件1、2)的电子版,其中匿名版申请书必须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和院部相关信息进行匿名处理。
(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3,需学院盖章、相关领导签字)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筱文、崔伟,联系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文科建设处联系。
附件: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版).doc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xls
文科建设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