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申报青岛市社科联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215

各院部:

为推动青岛市社科类社团、社科界开展高层次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指示,为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市社科联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各高校(学院)、社团、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重点围绕“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和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的战略目标,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青岛服务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庆祝建党一百周年、青岛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现更高水平开放、补强青岛重点产业链、清廉之岛建设、加强数字青岛建设,打造更高水平智慧城市、青岛加快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等内容,强化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推动学会、高校与企业学术协同攻关模式,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升学术研讨的质量和水平。结合自身专业特色,按照《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学术活动实施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附件1)的规定,积极申报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

二、申报方式

重点学术活动可由学会、高校(学院)、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单独申报,也可多学会、高校(学院)、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申报,每年度学会、高校(学院)、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含多单位联合)只限申报一项重点学术活动。

请以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文科学院限报一项。认真填写《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附件2),用科学、严谨、规范、简洁的文字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意义、形式、规模及预期社会效益、所需经费等情况,不低于1500字。申报表字体格式统一为仿宋小四号字。于329前发送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

青岛市社科联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侧重于支持有重大意义、重大价值的基础理论、优势学科、新兴学科、特色学科和为青岛市“双招双引”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研讨主题,评审择优立项。

青岛市社科联联系人:姚志刚,80798022

科技处联系人:崔伟,86983266

 

附件:

1、《青岛市社科联重点学术活动实施管理办法(201912月修订版)》

2、《青岛市社科联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1317

附件1《青岛市社科联重点学术活动实施管理办法(2019年12月修订版)》.docx

附件2《青岛市社科联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