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关于做好2025年度及往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6-10-22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5年度及往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各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所有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充分体现项目核心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第一署名作者。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刊发或获得批示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xx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xxxxxx)”字样。

(二)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书评等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

(三)著作类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应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书号出版。成果为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的,不得申报结项。

(四)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长稿、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短稿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须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五)关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如有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延期、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同时报送已经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一)著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原件2份。2022年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1年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论文、研究报告改为著作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二)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已发表论文刊物或报纸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2年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著作、研究报告改为论文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提交已被收录的《智库成果专刊》或领导批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3年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2025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著作、论文改为研究报告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所有申报结项项目,均需提交本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及PDF版扫描件。

(五)结项研究成果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内容和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

(六)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表)。

(七)《2025年度及往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统计表)。

三、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青岛宣传网(http://www.qdxc.gov.cn/)公示。市委宣传部对按期完成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依据当年申报通知和结项质量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延期结项项目不予资助。

四、报送要求

(一)审核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据实填写结项材料。请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结项材料的初审工作,仔细核对《结项审批表》中填写的项目名称,与当年度申请立项的选题是否一致,项目批准号是否准确,并在“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如实填写,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

(二)报送方式。

请将每项研究成果用档案袋封好,封皮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成果形式以及报送的成果材料等。

10月2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文科处,以“二级单位+市社科结项材料”命名(如xx大学市社科结项材料),子文件夹以“二级单位+姓名+市社科结项材料”命名。

注:习近平文化思想青岛生动实践研究专项、青岛市新型智库项目结项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

吕筱文,联系电话:86983266

 

附件:

1.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docx

2.2025年度及往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xlsx

 

文科建设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