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沙龙(第90期)】生育支持体系的法治保障

发布者:王晓琼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激发青年学者学术兴趣,加强青年学者的跨学科交流,促进青年学术团队建设,第九十期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活动于4月29日成功举行,内容总结如下。

2026年4月29日,由学校文科建设处主办、文法学院承办的第90期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沙龙在文理楼358举行,主题为“生育支持体系的法治保障”。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白利寅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范璐晶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乌兰副教授、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抗副教授先后作主旨发言,文法学院宋亚容副教授作总结点评。沙龙由文法学院李猛讲师主持,学院部分专任教师及硕博研究生到场参与。

李猛老师代表学院对与会嘉宾与师生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沙龙开展的背景与研讨议程。他指出,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生育政策不断优化调整,构建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生育支持法治体系,是保障公民生育权利的内在要求。本次沙龙以“跨学科对话”为基本形式,聚焦生育支持体系的法治保障,从新兴权利、比较法、环境法、行政法等多维视角展开深度研讨。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白利寅研究员围绕“新兴权利视域下的生育权发展”作主旨发言。他结合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法治需求,就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生育商业化等违法行为的规制路径展开分析,明确提出应通过立法厘清辅助生殖技术的适用目的、医疗资质与操作规范,合理界定医疗辅助生殖的边界,为生育权的法治保障提供制度支撑。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范璐晶副教授围绕“中欧生育支持体系法治保障”作主旨发言。她从比较法视角出发,系统梳理了欧洲主要国家生育支持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就如何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育支持法治体系提出了见解。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乌兰副教授围绕“环境法视域下生育支持体系保障”作主旨发言。她指出,过往学界对生育支持体系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保障、政策扶持、社会服务等常规维度,而从环境法视角展开研究,能够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开辟全新制度路径。其核心要义是以代际公平原则为立足点,为当代及后代民众营造健康安全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抗副教授围绕“生育津贴区域差异化规制审查”作主旨发言。她立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实务实践,围绕生育津贴区域差异化规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优化路径展开探讨,指出我国现行生育津贴制度存在立法授权依据模糊、具体实施标准缺失、地方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短板,尚未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对此,应从立法层面健全生育津贴保障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基础标准,同时给予地方适度调整权限,兼顾地方治理弹性与国家法治统一、社会公平。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围绕生育权的法律属性、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规制、生育津贴制度的统一立法以及环境法与生育政策的交叉衔接等话题进行了提问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宋亚容老师对本次沙龙各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精彩总结。她认为,与会老师的观点凝聚形成了重要学术共识:生育支持体系并非单纯的福利政策安排,而是涵盖权利建构、制度设计、跨学科协同与法治保障在内的系统性工程。其内在核心逻辑在于平衡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当下利益与代际利益,而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本质上是面向未来、惠及后代的长远制度投资。

本次沙龙厘清了我国生育支持制度在法律规范、政策执行、公共服务、区域均衡等方面的短板,凝聚了学术共识,明晰了制度优化与法治完善路径。沙龙既搭建了兄弟院校之间青年学者的学术交流平台,也加强了青年学者对生育支持法治研究的学术交流,促进了相关领域跨学科对话与青年学术团队建设,兼具理论学术价值、政策参考价值与法学人才培养实效。

本次沙龙紧扣生育支持体系法治保障前沿,聚焦新兴权利建构、辅助生殖规制、生育津贴区域差异化治理、环境法代际公平等热点难点,搭建了青年学者学术对话与思想碰撞的优质平台。深化了师生对生育权法律属性、辅助生殖技术立法边界、生育津贴统一标准与地方弹性、环境法与生育政策交叉融合等核心议题的理解,有力推动了与会师生对生育支持法治体系中跨学科、多维度的具体问题的深入研讨。


文科建设处

                                    2026年5月13日

文字:李猛

责编:王晓琼

审核: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