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44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借智聚力,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部署要求,结合人社领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聚焦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开展选题,注重应用性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本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见《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给定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般课题须按照给定的选题方向,可使用给定选题也可自拟相近题目进行申报。

注:重点课题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开支科目的编制由申报人自行决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

2.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聘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一般课题,负责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课题。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延期或者结项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项数

1.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各2个名额,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名额。

2.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申报。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课题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二)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课题进度、研究框架、阶段性成果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并取消其次年参与立项申报资格。

(三)所有课题要求在202311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报告,按要求通过结项评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项证书。

(四)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五、申报程序

511日,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活页》(匿名,A4纸双面印刷,一式6份)、《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学院盖章,科研院长签字);电子版申请书以“课题类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题名称+负责人+申请书”方式命名,活页以“课题类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题名称+负责人+活页”方式命名,和汇总表一起报送文科建设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doc

2.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书.doc

3.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活页.doc

4.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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