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23年度统计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2-12-23浏览次数:392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现将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一二三四六十”的目标任务,加强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更好发挥资政服务功能,为青岛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立足青岛实际,以充分调研和科学研究为基础,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规律,集中力量攻关。课题调研必须在全面、深入、求实上下功夫,扎实搞好实地调查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目标,化解矛盾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原则上为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 万字。

三、课题题目

本次调研课题为定制题目。申报人须围绕课题题目,结合研究专长,原题申报。

1.全生产要素投入利用与青岛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2.青岛新兴产业链培育发展路径研究

3.扩内需战略背景下青岛全面促进消费 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研究

4.碳达峰背景下青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研究

5.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青岛市科技投入效能的测评及其提升路径探究

四、申报要求

1.“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青岛市统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组不予立项评审

2.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参与人和执笔人。经过评审立项的“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作为市级课题管理。

五、时间安排

课题完成时间为2023 6  30 日。为保证课题质量,此次立项课题将邀请专家参与开题、中评、结项等环节,所需费用由立项课题组承担。

六、研究经费

本次立项课题由青岛市统计局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第1 项课题经费为 12 万元,第 2-5 项课题经费均为 5 万元,立项课题组所在单位需与青岛市统计局签订课题合同。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 40%,中评后拨付 30%,验收结项后拨付 30%。如课题经专家评审达不到结项标准,剩余经费将不予兑现。

七、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四份(A4 纸双面打印),其中,两份经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文科建设处统一加盖);两份作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含前期研究成果部分)需空白或合理处理,年龄”“职称”“学历”“研究专长信息必须填写

2.申报时间:202315日下午2:305:00,以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表》及《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院部盖章,科研院长签字,可电子签)报送至文科建设处,并提交《申报表》(word)和《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吕筱文(电话:86983266lvxiaowen@upc.edu.cn)。

 

附件:

附件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文科建设处

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