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青岛”研究专项课题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639


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现就做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青岛”研究专项课题

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青岛实际,加强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指南。申报课题请围绕“服务青岛”课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本人研究专长,立足青岛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设计申报题目。

(二)申报资格和评审方式。申报者应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正式在编科研教师,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本专项采取公开招标、学校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不受是否有在研自主创新项目条件约束,立项后作为自主创新专项进行管理。

(三)成果形式。结题验收的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总研究报告,并附1份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应在15%以内;以及3千字左右的成果简报,要求成果简报语言平实简洁,立足具体情况,深入分析问题,进而提出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四)研究期限。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3个月,应在20221月底之前提交研究成果,不能延期。逾期未完成将作撤项处理,追缴已拨付经费,停拨剩余经费,3年内不得申请自主创新项目。

(五)经费支持。一经立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经费拨付方式如下:立项后首次拨付0.5万元研究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1.5万元经费。结项后学校视研究质量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如被上级采纳或得到肯定性批示,学校进一步追加滚动资助。

三、其他要求事项

(一)申报资格审查要求。各院部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

(二)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20211018日,逾期不予受理。请以院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服务青岛”研究专项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2);

2、“服务青岛”研究专项申报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见附件3,需院部盖章、相关领导签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邮箱:cuiwei@upc.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附件:

1附件1:“服务青岛”课题指南.docx

2附件2:“服务青岛”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3附件3:“服务青岛”研究专项申报清单.xls

 

文科建设处

2021108